【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03 11:5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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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4-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514
-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文件背景
按照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 以服务促监管、寓监管于服务 ” 理念,强化高效监管,服务产业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二、主要内容
1.加强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掌握本辖区各类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经营业态、种类和规模等情况并建立完善数据库,确定风险等级,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宣传服务等形式及时更新,真正做到底数清楚、不留盲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依据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推行一类监管无事不扰,二类监管三年覆盖,三类监管两年覆盖,四类监管重点加强,做到服务与监管并重,规范秩序、消除隐患、打击违法;把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监管和台帐管理作为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2.强化网络经营监管。充分发挥国家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平台的主导作用,定期登录国家监测平台查看接收有无涉及本辖区的网络销售线索,接到线索后要认真组织开展核查,有效处置。
3.深化“妆安行动”建设。坚持正向引导、点面结合,以建设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提升整体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力争再通过两年时间,建成一批标准化店和商场。
4.持续强化案件查办。加大办案力度,关注风险点和高发领域,严厉打击涉及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无证生产、虚假宣传、私自配制、网络销售和生产经营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5.提高备案工作质量。落实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质量检查工作要求,收集汇总企业关心的产品备案问题并向省药监局提出意见建议,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
6.提升抽样检验水平。加强对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的核查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企业虚假否认生产或者进口不符合规定产品”等违法行为。
7.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不良反应收集分析评价水平,优化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处理流程,强化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提升风险信号挖掘能力。
8.持续开展科普宣传。加强科普宣传,围绕药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坚持上下联动,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发布系列科普知识,不断提升公众科学安全用妆意识。
9.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实践培训,提高检查能力,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检查员队伍。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指导,确保做到“能监管、善检查”“能发现问题、能查办案件”。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厚植监管为民情怀,深化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担当精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