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 09:1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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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3-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404
-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赣市监网监〔2025〕1号)工作要求,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对平台规则问题进行排查整治。一是针对平台滥用“仅退款”“强制运费险”规则造成的“零元购”“薅羊毛”问题,督促平台明确规则适用范围和具体情形;二是针对平台滥用保证金和处罚规则造成的商户利益受损问题,对相关协议规则开展监督,坚决消除平台规则中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三是针对“自动跟价”“全网最低价”“过度补贴”造成的“内卷式”恶性竞争问题,督促平台规范促销行为,严格保护商户的自主定价权;四是针对平台规则执行不透明、申诉机制不健全造成的商户权益得不到保障问题,督促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协商和商户权益受损申诉救济的机制。(网监科、价格监督检查科、反不正当竞争科依职责开展,各项任务均需各地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对平台收费问题进行排查整治。一是针对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名目繁多、计算方法繁琐、未依法公示收费项目规则造成的收费不透明问题,督促平台简化并明确公示收费项目;二是针对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服务对应关系不明确,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等造成的不合理收费问题,督促平台优化与服务相一致的收费标准;三是针对营销推广费用不合理上涨造成的商户负担过重问题,督促平台优化收费定价机制。(价格监督检查科、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监科依职责开展)
(三)对直播电商乱象进行排查整治。一是针对平台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的产品假冒伪劣问题,压实平台对商户资质核验和产品信息检查监控责任,加大产品质量专项抽检和监管执法力度;二是针对虚假营销造成的误导消费者问题,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三是针对头部主播和直播营销服务机构“互黑”“互踩”、恶意炒作造成的直播生态恶化问题,依法查处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监科、执法稽查局、反不正当竞争科、广告科、质量监督科依职责开展)
二、工作安排
(一)清理排查(2025年3月-4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网信、公安、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对照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深入排查,结合当地实际确定重点对象,督促电商平台、网络餐饮代理企业认真自查,汇总梳理投诉举报、网络监测、舆情反馈、平台自查等渠道信息,建立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台账,每月28日前将《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台账》(见附件)报送至市局网监科。
(二)集中整治(2025年5月-6月)。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深入核查重点违法线索,集中纠正一批不公平、不合理平台规则,整治一批不合理、不透明收费问题,规范一批平台企业和直播电商经营者、主播、直播营销服务机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总结(2025年7月)。各地要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一批整治工作成果,系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出构建长效机制的工作建议,并于7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市局网监科。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聚焦当前平台规则,平台收费和直播电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舆情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平台经济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推动优化平台规则,规范平台收费行为,净化直播电商生态,形成制度机制建设成果,进一步规范平台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平台经济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同时,要加强舆论监测引导,及时稳妥处置突发舆情,营造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良好氛围。遇重要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