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直销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16:10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九市监办发〔2024〕49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0-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072
  •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打传规直守护行动,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业相关主体监管,规范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经营行为,促进直销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局部署,市局决定开展对直销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抽查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抽查对象:直销企业在九江服务网点和经销商

二、检查内容

(一)对抽取到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检查下列行为:

1.是否设立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

2.是否使用与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产品说明或宣传材料;

3.是否执行了《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退换货制度;

4.是否擅自以直销企业名义开展新品发布会或产品推广会等性质的活动;

5.是否有招募直销员、组织开展直销培训或考试;

6.是否执行明码标价,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和直销企业标明的产品价格是否一致,是否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7.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抽取到的直销企业经销商检查下列行为:

1.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2.是否有与直销企业签订的有效经销合同;

3.是否有未经批准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

4.是否有招募直销员、组织开展直销培训或考试;

5.是否有对直销产品或直销企业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夸大直销产品功效,贬低其他同类产品;

6.是否使用与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产品说明或宣传材料;

7.是否有不按照直销企业的制定规定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的行为;

8.是否擅自以直销企业名义开展新品发布会或产品推广会等性质的活动;

9.是否强行推销,以给付报酬或变相给予利益的方式引诱消费者为其推销产品;

10.对因违规直销、传销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查处的经销商,直销企业是否依法及时终止经销合同;

11.是否组织、参与传销活动或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12.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除对上述行为进行检查外,还要对被检对象的名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企业通讯地址和年报等信息进行核对;对被检企业的经营情况、直销区域、经销商数量、直销员或从业人数、培训及违规处罚等总体情况进行了解。

三、检查实施

(一)前期准备。检查人员可以先行与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取得联系,告知其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并且要求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二)检查方法。负责抽查的执法人员应当到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填写《检查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检查情况。

(三)检查程序。对被抽查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实施实地检查时,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时要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要求等。

四、抽查结果的处理

(一)各检查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名单以外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要做好登记。

(二)各检查单位认真填写《检查表》,并将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报送市局,市局对各地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研判,统一安排,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