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1-24 09: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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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单位,挂市知识产权牌子,为正处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级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并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各县(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监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四)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依授权开展发垄断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与职能相关的综合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发展规划、 政策制度。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田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__5__个,包括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_4_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九江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九江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_321__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机关工勤编制_4_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__3__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__225_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__8_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__0__人。实有人数小计_655__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__342__人,行政在职人数_99__人,机关工勤_4__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__3__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__188__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__48_人。离休人数小计___0_人,退休人数小计_248_人,退职人员_0_人,遗属人数__0__人。在校学生__0__人,其中:本科生人数__0__人,专科生人数_0_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12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6.2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52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8.4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30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0.83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289.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8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212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6.2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1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7.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69.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4.17万元,资本性支出377.05万元。项目支出251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1.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9.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7万元,资本性支出327.68万元,对企业补助58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27.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3.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9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99.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8.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2.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62万元;资本性支出70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2.77万元;对企业补助5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123.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6.2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27.8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1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61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7.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69.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4.17万元,资本性支出377.05万元。项目支出251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1.1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6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29.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__0__万元,对企业补助587万元,资本性支出327.6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78.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89万元,增长5.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办公设施更新与维护:为了适应日益严格的市场监管要求,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计划对部分老旧办公设备进行更新,并加强对现有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这包括计算机系统升级、网络优化等,旨在提高信息化水平和数据处理能力。2.业务活动扩展: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进一步扩大。相应地,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培训交流等活动的频率和规模也有所增加,导致相关费用支出上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346.9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6.8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0.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5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6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市长质量奖及江西名牌奖励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并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和江西名牌产品培育申报工作,提高我产品质量竞争力,增强我市品牌产品的影响力

2)立项依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方案的通知》(九办发[2019]10号)、《九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九江市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3)实施主体: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根据获奖企业名单和获奖名号发放奖励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5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见第二部分中项目绩效目标表

2.其他项目情况详见第二部分中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0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31.5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88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90万元,比上年增39万元,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车辆老化,为了更好的节约公车运行维护开支集中换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除外;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两品一械”:指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

(四)特种设备: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五)市场秩序执法:指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