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市监办发〔2025〕58号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江西省(九江地区)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5年度江西省(九江地区)知识产权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1.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成本。市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金融专业服务机构获得质押融资所产生的相关服务费,给予企业发明专利质押的服务费补助,新增发明专利3件及3件以下质押的,每家企业封顶补贴1000元;新增发明专利 4-6件每家企业封顶补贴2000元;新增发明专利7-10件每家封顶补贴4000元;新增发明专利10件以上的,每家企业补贴5000元,且每增加1件发明专利质押给予500元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2.支持实施知识产权标准认证(评价)。对企业实施《创新管理一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并首次取得能力评价证书,给予1万元补助,评价每提高1级,增加补助1万元。
3.支持企事业单位实施专利转让。对企事业单位实施专利转让的专利变更手续费用给予补助,每个专利不超过200元,本项目年度补助不超过20万元。
4.支持开展“一地一链”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支持服务机构围绕石化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我市重点产业链开展“一地一链”专利转化对接活动,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本项目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对象
未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中无被行政处罚信息。
三、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质押服务成本补助
1.本政策所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在九江市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其拥有的合法有效、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经评估后作为抵押物,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获得银行贷款的行为。以知识产权作为唯一抵押物,或以知识产权与其他不动产共同作为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的,知识产权融资额度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相关信息为准;
2.该补助与“九江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不同时享受;
3.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含)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质押登记备案的质押融资项目。
(二)知识产权标准认证(评价)补助
1.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在九江市从事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活动,并且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2.申请人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已通过《创新管理一知识产权管理指南 (IS056005)》 国 际标准国际化专业评价。
(三)企事业单位实施专利转让补助
1.申请补助的专利未享受九江市知识产权同类项目资金支持;
2.实施专利转让的专利需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 权转移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其专利权人变更生效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生效日为依据;
3.同一专利转让仅补助让与方或受让方。
(四)开展“ 一地一链” 专利转化对接活动补助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专利运营、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其中任一相关业务;
2.“一地一链”专利转化对接活动需与县(区)市场监管部 门联合举办;
3.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征集产业链专利供需信息,形成清 晰规范的专利需求清单,且清单条目不少于100条;
4.活动包含项目路演环节,路演项目不少于4个;活动现场 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项目不少于3个。
四、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质押服务成本补助
1.江西省(九江地区)知识产权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质押登记证明及用于质押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
5.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服务合同或发票等佐证材料;
6.企业信用报告;
7.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二)知识产权标准认证(评价)补助
1.江西省(九江地区)知识产权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相应体系认证(评价)证书、合同及发票;
4.企业信用报告;
5.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三)企事业单位实施专利转让补助
1.江西省(九江地区)知识产权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专利证书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相关证明(如: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查询截图、官费缴纳票据等);
4.专利转让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变更日、变更前专利权人、变更后专利权人);
5.企业信用报告;
6.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四)开展“一地一链”专利转化对接活动补助
1.江西省(九江地区)知识产权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活动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通知、与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举办的相关证明、专利供需信息清单及征集过程记录、签到表、路演项目简介、主讲人信息、路演 PPT 及现场视频资料、合作意向书(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明确合作方向、初步计划)、现场影像资料及总结报告、活动发票);
4.企业信用报告;
5.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含)。材料受理时间:2025 年11月20日-30日(含)。申报人请按时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材料分为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请打包发送邮箱jjssjjzlk@126.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加盖封面、骑缝章),由县(市、区)局汇总后,统一报送至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管理科(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兴城大道166号807号)。
六、申报要求
1.企业信用报告需提供在申报日期前一周内查询的报告;
2.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行政处罚记录查询网址: https://jx.gsxt.gov.cn/index.html
4.申报人须提供正确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提供账号有误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8105179
附件:江西省(九江地区)知识产权补助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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