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信息来源: 作者:

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赣府厅发〔2023〕21号),江西省司法厅《“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方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的通知》,以及九江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九江市贯彻落实<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分解清单》等文件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现就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粗暴野蛮执法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六)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

三、征集方式

(一)市局

社会公众如有关于九江市市场监管局的相关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1.邮寄信件。收件人: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兴城大道东,邮编:3320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8121866,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18684885@qq.com。

(二)县(市、区)局

社会公众如有关于九江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1.修水县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修水县市民服务中心703室,邮编:3324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7696677,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7: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xssjj2022@163.com。

2.武宁县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武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地址:武宁县西海大道9号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3323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2761051,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wnscjdglj@163.com。

3.瑞昌市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瑞昌市市府西路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3322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4221286,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849594303@qq.com。

4.都昌县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江紫静,地址:都昌县东风大道313号,邮编:3326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5223176,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dcxscjdglj2021@163.com。

5.湖口县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彭婉婷,地址: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学苑路8号,邮编:3325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6328715,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2499699359@qq.com。

6.彭泽县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彭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彭泽县山南行政中心大楼3楼,邮编:3327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18779353761,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951036819@qq.com。

7.永修县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地址: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211室,邮编:3303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3229407,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793537671@qq.com。

8.共青城市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共青城市南湖大道288号,邮编:33202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434086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1311534052@qq.com。

9.德安县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地址:德安县桂林大道121号,邮编:3304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466771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8:0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294439125@qq.com。

10.庐山市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庐山市南康镇匡庐路5号,邮编:3328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1-2666691,接听时间:[夏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1744898734@qq.com。

11.浔阳区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九江市庐山路179号,邮编:3320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813905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xyqscjdglj@jiujiang.gov.cn。

12.濂溪区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王蒙,地址:九江市十里大道1388号濂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股,邮编:332005。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8253249、15949565323,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令时)、13:30-18:00(夏令时)。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sjjfgg8263249@163.com。

13.柴桑区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九江市柴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渊明大道7号,邮编:3321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681208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394140820@qq.com。

14.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九江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沿浔小区门面,邮编:3320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8363984,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5点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511403150@qq.com。

15.庐山西海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九江市武宁县巾口乡湖滨大道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邮编:332303。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7179315,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2326471828@qq.com。

16.八里湖新区市场监管局

1)邮寄信件。收件人:刘帅,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副楼408办公室,邮编:332000。

2)拨打专项电话。电话号码:0792-390613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3)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箱地址:645162034@qq.com。

四、其他事项

1.反映问题线索应详尽描述内容并提供有关印证资料,留具实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查及反馈。我们将对反映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2.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如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市市场监管局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逐项登记、研究分析,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核查处置、进行整改,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具体行政执法决定不服,能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的,我们将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向有关机关反映。

九江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