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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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市监办字〔2023〕20号
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制定《九江市市场监管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2024年版)》,已经市局2024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并执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在监管执法中要统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坚持信用赋能,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内的有关事项,是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以及本行政区域内风险隐患大、确需进行重点监管的产品和行业。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依法统筹制定重点监管工作计划,以及具体监管措施、实施规范,为重点监管事项清单落实落地提供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加强组织实施,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