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10:0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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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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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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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九江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坚持改革引领,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建立及动态调整。严防合法性审查“走形式”等问题,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为在重大行政决策中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本单位在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基础上,同时外聘社会律师为法律顾问,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均按照规定进行集体研究、开展合法性审核等。
通过江西政务网、江西省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市局官网等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非禁即入”落实落细,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一照通办”、“一网通办”、“一照多址”改革。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改革服务市场主体水平得到持续提升。五是稳步推进告知承诺制改革。大幅简化审批程序,极大缩短企业获证时间,实现了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有效解决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问题。
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一是在工作中做到坚持对企业无事不扰坚持“双随机”检查模式全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疫苗、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特殊重点领域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或者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二是坚持照单免责首违不罚。按照省局和市局下发的免罚清单,准确把握适用条件,照单免罚,符合法律规定的首违不罚。三是坚持对企业一般违法底线处罚。对一般企业违法,首次行政处罚时,除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民生领域之外的违法行为,在执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时,根据其违法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情况等,结合自由裁量权标准,按照其最低档次进行处罚。四是坚持一视同仁同案同罚。对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做细化量化的规定的,将按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规定的原则,进行集体讨论,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便于统一执法办案尺度,避免相同或类似的违法行为,在同一区域内的处罚结果畸轻畸重。夯实“办事依法依规”底板,助力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向好。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推动市政府出台《九江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实施意见》。通过开展“八大行动”,实施“八项工程”,充分汇聚各部门激励政策不断提升大众创业积极性。强化区域合作协同建设。深化“跨江通办”、“跨省通办”融合,九江市与黄冈市、修水县与湖北嘉鱼县和通城县、瑞昌市与湖北阳新县等开展了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等多项业务跨地区互认,为融合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出台《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有效应对疫情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措施》,精准提出7条具体举措帮助企业提振信心,渡过难关,加速发展。
(二)坚持建章立制,着力发挥法治的规范保障作用
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等,做好行政立法有关工作。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论证、意见征集、风险评估、立法听证等活动。其中,参与《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新闻发布会的收听收看,接受市人大关于《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程序,认真贯彻《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向市司法局报送自查报告。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九府办发〔2020〕4号)统计,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9件。经征求起草科室意见,结合文件本身时效、任务完成等情况,向市司法局建议:有2件需废止,2件经认定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其余5件继续有效。
筑牢“三大安全”防线,安全发展环境更趋稳定。一是全方位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全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二是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三是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三年整治巩固提升。四是夯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线。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全省率先出台《九江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对全市110家工许获证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有效提升监管效率。全面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三大安全”态势持续稳定,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三)坚持执法为民,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培训内容,纳入本部门的“八五”普法规划。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根据省局、省药监局、市司法局的要求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业务讲坛、执法培训、云课堂、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按照市司法局要求,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做好证件申领、换证、考试等工作。深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持续强化市场突出问题整治,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1+6”专项整治,依法查办一批不正当竞争经营、欺行霸市等违法案件。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力度,严厉惩处涉老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网络集中促销监测力度,重点查处整治各类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坚决打击借国家重大活动以及党的二十大等名义违规从事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四)坚持监督问效,全面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16件。目前所有建议和提案主办件均已办结,通过与代表、委员们良好的沟通、细致的答复,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均为满意。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积极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务求公开实效。
(五)坚持协调联动,全面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水平
积极参与并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以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为主线,全面落实《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解工作。一是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九法府建办发〔2022〕3号)精神,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和原则,规范行政调解的程序,科学划分行政调解的类别,以规范市监系统行政调解行为。二是举办业务讲坛,通过系统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分类归口调解。把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调解的矛盾纠纷划分为执法监管争议、合同争议、行政许可争议、消费争议四大类。不同类别的争议由相关业务知识的调解机构和调解员进行受理、调解,尽可能做到专业对口。
按照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制度要求,协助本局相关业务科局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处理行政复议事宜8件,尚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形。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已举办8期市监业务讲坛。将《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纳入学法重点,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在都昌县中馆镇小河村,按照“4+N”模式高标准建成小河村“法律明白人”广场。通过法治宣传、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活动,日常充分利用彩色电子屏、法治宣传栏、智能云广播、“乡村大喇叭”等音视频宣传阵地进行普法宣传,特别是广场通过普法短视频等新媒体方式图文并茂的把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展现出来,让老百姓在潜移默化中知法、懂法、守法。
(六)坚持示范带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规定,制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积极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主动接受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持续落实督察整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重点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下步打算
(一)持续强化“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增强政治敏感性、敏锐性,把抓好“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严管严控严惩,确保不发生任何“三品一特”安全事故。
(二)持续强化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持续推进“一照通办”改革,联合市行政审批局继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部门协作长效机制,实现准入准营“一链办好”“一次办好”;加大力度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改革,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执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快推动《工许获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落实。
(三)持续强化市场主体培育。以超常决心、超常力度、超常举措抓紧抓实这项工作,聚焦发展共性问题,充分运用政策工具,着力打通政策落实兑现“最后一公里”,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发展壮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主动提供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创造良好条件。
(四)持续强化质量品牌建设。深入推进抓质量、创品牌工程。高度关注、积极跟进井冈质量奖评选工作,持续开展好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围绕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全面抓好电子信息产业质量提升,全面加强数字产业标准制定。全面加强品牌建设,立足九江绿色资源优势,着力抓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积极做好江西名牌产品申报后续服务工作,力争在本土品牌培育上实现更大突破。
(五)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深入实施发明专利提质倍增三年行动,推动从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实现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新的突破。围绕我市五大千亿产业集群和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要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执法,支持企业商标品牌跨区域维权。切实维护好知识产权持有人合法权益。
(六)持续强化市场突出问题整治。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1+6”专项整治,依法查办一批不正当竞争经营、欺行霸市等违法案件。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力度,严厉惩处涉老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大网络集中促销监测力度,重点查处整治各类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坚决打击借国家重大活动以及党的二十大等名义违规从事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七)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贯通联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持续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