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校园食品安全开学前准备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8 15:5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市监办发〔2025〕51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8-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274
- 责任部门:
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校园食品安全开学前准备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九江市校园食品安全开学前准备工作指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抓好落实。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九江市校园食品安全开学前准备工作指引
新学期即将开学,为确保学校有序恢复食堂餐饮供应,排查清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师生在校饮食安全,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企业在开学前和本学期按照本工作指引认真做好“八落实”。
一、落实学校(企业)主体责任
1.开学前,召开校园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压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细化分工,部署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做好学校食堂开学前准备。
2.查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新增经营项目,及时向行政许可部门申报。
3.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更新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复核,按照评价退出机制要求,对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清退。
二、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从业人员提前返岗,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2.对新入职、健康证过期或即将过期的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安排健康体检,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
4.所有在岗员工应正确佩戴口罩、穿戴洁净工作服帽上岗。
三、落实设施设备维护
1.食堂开工前,要对食堂设施设备全面检查维护,排除故障,确保正常运行。
2.排查“三防”设施是否正常使用,门窗防蝇纱网完好(金刚纱材质);挡鼠板≥60cm(金属材质);排水口篦子、盖板孔隙<10mm;使用灭蝇灯、风幕机、防尘帘做好食品处理区防护。
3.排查供水设备运行情况,直饮水滤芯及时更换。
4.排查冰柜运行情况,温度显示是否正常,冰柜温度是否达标(冷藏0-8℃,冷冻-18℃),及时清理冰霜。
5.排查消毒保洁设施,确保消毒间、消毒柜、臭氧发生器、紫外线消毒灯等能正常使用,保洁柜洁净,保证餐饮具消毒效果。
四、落实病媒生物防制
1.检查食堂周边是否有病媒生物大量孳生的场所,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病媒生物进入食堂内部。
2.检查整体建筑结构及环境情况,所有门窗、管道、线槽、配电箱(柜)要密闭且缝隙<6mm,防止病媒生物进入。
3.要加强病媒生物排查,如发现有病媒生物活动迹象,应尽快杀灭、追查来源、消除隐患。
4.食堂内部要使用粘鼠板、捕鼠笼等物理方法定期按要求灭杀病媒生物并做好记录,不得使用杀鼠剂。
五、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
1.清理过期变质食品、调换临期食品,清理已开封的调味料;清空上学期遗留的蔬果、冷(冻)藏肉类及半成品。
2.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销售凭证等资料,核验电子证、纸质证数据真实性,如实记录进货台账记录。
3.采购贮存新的主副食品原料,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按先进先出原则存放;散装食品应当张贴产品信息标签,新开封的预包装食品还要张贴开封日期和使用期限;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六、落实规范操作
1.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三分开”: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从业人员进入食品处理区操作前需更衣洗手消毒,进入备餐间需二次更衣洗手消毒。
3.禁止采购、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
4.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七、落实清洗消毒
1.对整个后厨、仓库、就餐区进行无死角清洁,加工食材的自动化设备要拆洗烘干。
2.对所有餐饮具、加工用具、盛放容器要彻底清洗消毒,消毒保洁设施也要进行内部清洁。
3.备餐间每日每餐后要进行空气消毒,时长不少于30分钟,紫外线消毒灯要定期维护,达到使用寿命要及时更换。
4.食品加工区域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5.每日每餐做好餐饮具、刀具、砧板、操作台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
八、落实食品留样
1.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以便必要时检验。
2.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要有温度显示、专人专锁。
3.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交叉污染,在0-8℃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