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开展2023年度九江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13 10:4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3-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407
-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活动的意义
为持续提高我市市场主体合同管理运用水平,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前提下,九江市市场监管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开展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
二、活动的开展
1.申报时间
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
2.申报对象
在市内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
3.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依法成立于2022年4月19日及以前,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合同(含劳动合同)恶意违约或被强制执行、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异常名录。
3.取得县级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或往年取得市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
4.申报材料
1.《九江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申报表》。
2.县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证明或往年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证明。
3.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签订的经济合同复印件(每年一份)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有效凭证(如工程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凭证等)。
以收款凭证作为合同履行完毕有效凭证的,以下三种情形须分别提供对应凭证方为有效:一是通过银行账号收款的,须提供银行业务收款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二是通过微信转账收款的,须提供“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三是通过支付宝转账收款的,须提供“支付宝电子凭证”。
制作单位:九江市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0792-8588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