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 159 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03 15:16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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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8-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07490
- 责任部门:
吴春锋代表: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向省药监局申请在九江市设立“江西省药品检查员中心赣北药品检查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的建议中提到,药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设立赣北药品检查所,对规范本地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及药品使用,防范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本地药企整体化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近几年,九江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产业体量与南昌、赣州、抚州等地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由于九江距离南昌较近,上级部门认为可由南昌检查所负责对九江地区企业进行检查,而且考虑到人员编制等问题,没有在九江设立药品检查所。去年年底,我局主要领导积极与省药监局沟通汇报,希望省药监局能在九江设立药品检查所,但是省药监局答复暂时不能考虑。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积极向省委、省政府争取,加强与省药监局沟通协调,争
取能成为下一批设立药品检查所的地市。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常抓不懈,需要大家持之以恒地予以关心和支持,共同参与和监督。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