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在校大学生 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10: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九市监办字〔2024〕56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8-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777
-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专项治理行动要求,规范全市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主 任:徐文
成 员:胡晓华、汤建东、欧阳华、吴钦、周峰、徐沿孙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登记注册科,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准入登记。各地登记部门要按照《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等文件做好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营利性机构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营利性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对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机构要严格审核。(注: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经营范围为一般事项,是指为中小学生非在校时段提供接送、休息、看护服务。不涉及课余辅导;教育培训;餐饮;住宿)
(二)强化证照监管。加强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管,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行为,对获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广告秩序。加强大学和中小学周边的社会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的巡查,整治和清理学生托管机构宣称开展校外培训的违法广告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制造升学焦虑、假冒“名校”“名师”等违法广告,整治以所谓“新赛道”“新技能”为噱头,发布“找好工作”“赚快钱”等广告乱象,依法查处宣称能够“快速取证”“包过”等职业技能培训广告。
(四)强化收费监管。引导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在醒目场所做好价格公示,并在合同中按照公示价格进行执行。加大价格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明码标价公示情况,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信息以及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阶段(2024年8月)。各县(市、区)局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摸排,摸清辖区内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机构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基本信息、经营资质等并建立信息台账。
(二)自查阶段(2024年8月-9月)。各县(市、区)局对照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机构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专项治理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按照“一机构一台账”的原则,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三)核查阶段(2024年9月-10月)。各县(市、区)局根据摸排台账,对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机构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确认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机构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名单。
(四)抽查阶段(2024年10月)。市局将对各地机构的基本情况、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地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社会培训机构和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常态化监管阶段(2024年10月后)。各地要按照省、市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