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4年全市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0 10:15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九市监办字〔2024〕7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2-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403
  •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全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省局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提高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保障食品生产安全,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目标

“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结合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白酒小作坊专项整治、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工作安排,通过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随机检查、异地检查“五查”行动,排查食品生产者、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按照“一企(坊)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制定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有效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一企(坊)一档”。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排查、谁防控”的原则,按照食品生产监管事权,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技术专家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生产者自查的基础上对其开展基础风险调查和动态风险排查,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1.督促食品生产者自查。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者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并做好自查风险报告(婴幼儿辅助食品、肉制品生产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他食品生产者每年组织一次),重点自查原辅料(包括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是否落实、原辅料质量安全是否可控等)、生产环境条件(包括厂区、车间、设备、设施是否与准予许可保持一致、虫害控制是否到位等)、生产过程控制(包括生产关键点设置是否合理、关键控制点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产品检验(包括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检验、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贮存及交付(包括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检查并清理变质食品等)、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情况等。

2.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开展基础风险调查。各县(市、区)要针对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类别、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和说明书等方面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列出基础风险清单。二是开展动态风险排查,重点针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部门通报、投诉举报、舆情信息等反映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列出存在的动态风险清单。

(二)建立“一域一档”。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集聚区、食品生产加工产业园、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分析研判列出存在的区域性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按照“一域一档”建立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个)

(三)建立“一品一策”。针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白酒、糕点、饮料、食用植物油、婴幼儿辅助食品、食品添加剂、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聚焦“两超一非”、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重点问题,排查群众反映问题较为集中、抽检不合格率较高、消费者投诉问题较多、特殊人群食用的重点食品品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按照“一品一策”建立重点食品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每个县(市、区)不少于3种)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风险排查阶段(即日起一7月31日)。在督促食品生产者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基础风险调查和动态风险排查,按照“一企(坊)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制定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第二阶段:防控整改阶段(8月1日-10月30日)。一是督促食品生产者全面整改,消除风险隐患。二是要根据排查的风险问题,系统研究防控措施,包括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区域整治、向地方政府通报等。三是加强帮扶指导。开展“百企千坊”帮扶行动,指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质量标准,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1日一11月30日)。要及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形成监管闭环。要认真总结排查防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健全常态化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防控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是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明确规定,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树牢风险防控意识,强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的能力水平。

(二)依法严格处置。要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典型曝光等措施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发现的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隐患或其他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处置的同时要报告地方政府。

(三)提高效果运用。要将风险排查防控与企业食品风险分级评定、监督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依据《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定规范》(DB36/T 1876-2023),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四)推动社会共治。要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有关舆情。要强化包保与监管衔接,将监管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通报包保干部,作为包保督导的重点。要注重部门联动,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权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