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3 09:00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2-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159
  • 责任部门: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具体职责包括,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负责食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三大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等四大方面近20项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共有预算单位1

单位设立2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法规科政务服务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市场维权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财务科人事科专利管理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机关党委。

编制人数小计88人,其中:行政编制84人,机关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数小计26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0人,行政在职人数106人,机关工勤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46人。另有聘用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4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5,04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45万元;结转结余为416.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6.86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4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5,04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8.4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2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1.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0.03万元,资本性支出43万元。项目支出1525.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9.8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94.86万元,对企业补助930.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2.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75.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5.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0.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8.51万元;资本性支出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万元;对企业补助93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9.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63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2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1.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7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0.03万元资本性支出43万元。项目支出1525.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9.8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94.86万元对企业补助930.5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98.72万元537.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8.41万元,减少7.2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831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市长质量奖及江西名牌奖励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并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和江西名牌产品培育申报工作,提高我产品质量竞争力,增强我市品牌产品的影响力

2)立项依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方案的通知》(九办发[2019]10号)、《九江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九江市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

3)实施主体: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实施方案:根据获奖企业名单和获奖名号发放奖励

5)实施周期:1

6)年度预算安排:25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见第二部分中项目绩效目标表

2.其他项目情况详见第二部分中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

公务接待1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3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新2辆执法执勤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除外;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两品一械”:指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

(二)特种设备: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三)市场秩序执法:指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

      18